农村污水处理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就指出,要求到2020年,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为了达到这一指标有两个不得不注意的问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处理收费体系。
不足10% 农村污水处理设备如何突破“重建轻管”
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仅有不到10%的农村建设了污水处理设施。而一些已经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地方也不尽如人意,由于缺乏后续管护资金和运维人员,出现停运的情况,被群众戏称为“白天晒太阳,晚上晒月亮”,闲置状态建成了反而成了摆设。
其实,农村污水处理没有我们想象中的简单,不是一到几款产品设备就能实现得了的,需要的是多个部分的紧密配合。据了解,农村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包括五个部分:调节池、厌氧处理、好氧处理、膜生物反应器(MBR)、污水消毒池。除此之外,污水处理的各项工艺、处理技术和原理的创新组合也是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备高效率运行的必要条件,当然,如果无人看管就能正常运行,也能解决污水处理设施“重建轻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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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小编忍不住和大家分享一个实际案例——成都优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农村污水处理设备,它是采用的是A/O先进工艺原理并加以优化,以生物膜为净化主体,组合化粪池、沼气发酵技术、稳定塘、污水的土地处理、人工湿地、生物膜法、活性污泥、氧化沟及其各种工艺,具备恒水位连续进出水功能,处理效果良好、运行稳定、无人值守,能灵活处理各类生活污水的特点。充分考虑到了农村污水量大、杂质多等特点,是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污水处理方案。
收费为主 公共补贴为辅 农村污水处理收费体系这么制定
再一个就是农村污水处理收费体系的制定。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村庄数量261.7万个,农村污水相比城市污水成分更复杂,很难统一集中处理,如果将这一经济重担全部压在政府资金支持上,恐怕难以实现全国范围内、有效的推广,所以要利用群众的力量,共同完成农村污水治理的攻坚战。
有专业机构指出,可以将农村污水费分成两个概念:污水处理费和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费政府向使用者收取的费用,而污水处理服务费是指政府向社会资本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目前已经有一部分地方制定了相应的收费标准,据统计到的10余个省市部分建制镇数据显示,其污水处理费均值近0.7元,污水处理费区间在0.5-1.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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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认为,农村污水处理费用的来源应该是坚持收费为主、公共补贴为辅,在制定农村污水处理征费标准时要考虑三个方面:设施运营成本、基于“合理盈利”的原则和建立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然后综合考虑村集体经济状况、农户承受能力、污水处理成本等因素,合理确定付费标准。
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要让村民乐意缴费。这其中有两个制约条件,一是使用者未能享受到污水处理带来的生活质量的提升;另外一方面是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迟缓,计划赶不上变化,没有享受到服务又怎么会缴费呢?这仍是农村污水处理制定收费体系的必闯关卡,提升设施设备建设能力,采用统一定价,按状态和供水模式付费,以及减免优惠三种模式或成为农村污水处理征费的一条快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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